律師陳宏彬認為,陳玉珍背後應該藏有龐大共犯集團。資料圖:臺灣“今日新聞網”
  中新網11月18日電 據臺灣“今日新聞網”報道,被輿論稱為臺灣史上最貪女檢察官的臺灣“高檢署”檢察官陳玉珍(已停職),今年7月被臺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,褫奪公權5年。臺灣高院17日首度開庭,陳玉珍以罹患疾病無法替自己辯護為由請假,但他的律師透露,陳某因情緒問題住院,還曾用塑料袋套頭尋死,所幸被髮現救回。
  陳玉珍被控涉嫌自1999年起,在任職於宜蘭地檢署和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期間,連續向賭博電玩業者收賄81次,期間長達80個月,不法金額達2325萬元(新臺幣,下同)。全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,陳玉珍坦承犯行,並將不法收賄金額2325萬元全部繳回,7月份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,褫奪公權5年。
  去年底,臺灣“監察院”彈劾陳玉珍,指出板橋地檢署與臺灣“高檢署”對於陳玉珍長期與電玩業者密切往來、收賄與關說等事實都渾然不覺,從陳玉珍2000年到2006年的收賄期間,歷任首長竟然給陳玉珍考績甲等及品德操守項目等級為A的考評。
  高院17日首度開庭,陳玉珍請假未出庭,她的委任律師杜英達表示,陳玉珍目前精神和健康狀態欠佳,她曾在醫院內用塑料袋套頭自殺,所幸及時救回;目前陳玉珍只要聽到討論案情,就會頻頻說出“有人要害我”,甚至醫院方面已開出證明,陳玉珍恐在3個月內都無法恢復自辯能力。法官聽完後則要求補齊醫院診斷證明,全案擇期再審。  (原標題:有人要害我 台“最貪女檢”塑料袋套頭自盡被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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